《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决定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8号)作出如下修改:
一、第七条第五项修改为:“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的编制”。
二、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修改为:“合资、合作企业须中方控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的,必须依法设立合资企业,且外方投资者在合资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三、第九条✅㊣第二项修改为:“中方控股的证明文件(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的,需提供外方投资者投资比例不超过50%的证明文件)”。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中外经济、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以下简称来华测绘),适用本办法。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来华测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来华测绘应当符合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测绘活动中涉及国防和国家其他部门或者行业的国家秘密事项,从其主管部门的国家秘密范围规定。
第六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测绘,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以下简称合资、合作测绘)。
前款所称合资、合作㊣的形式,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资、合作企业。
经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测绘仪器设备清单,需要进行一次性测绘活动㊣的(以下简称一次性测绘),可以不设立合资、合作企业,但是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测绘人员共同进行。
(五)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的编制;
(三)合资、合作企业须中方控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的正等测图,必须依法设立合资企业,且外方投资者在合资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
(二)中方控股的㊣证明文件(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的,需提供外方投资者投资比例不超过50%的证明文件);
(一)提交申请:合资、合作企业应当分别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初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初㊣审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初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送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同审查,并在接到会同审查意见后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四)发放证书: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一)提交申请:经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一次性测绘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一次性测绘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提交申请材料。
(二)初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一次性测绘活动的,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后,应当㊣及时㊣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初审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或者接到初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送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同审查,并在接到会同审查意见后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四)批准:准予一次性测绘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申✅请人送达批准文件,并抄送测绘活动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不准予一次性测绘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三条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但是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合㊣资、合作企业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载明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一次性测绘应当按照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容进行。
来华测绘成果归中方部门或者单位所有的,未经依㊣法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测绘成果携带或者传输出境。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来华测绘的监督管理,定期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
违反本办法规定,来华测绘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或者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的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撤销批准文件,责令停止测绘活动,处3万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对中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形成的测绘成果依法予以收缴: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依法批准将测绘成果携带或者传输出境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内地从事测绘活动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