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前一阶段的学习年限不计入在内)。
①在专科阶段入伍的在校生按专科实际学习年限实行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按专科阶段剩余学习时间实行学费减免。
②在本科阶段应征入伍的在校生,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阶段学习时间不计入补偿或代偿年限),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按本科阶段剩余学习时间实行学费减免。
①在本科阶段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定向生需要什么条件,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按本科阶段剩余学习时间实行学费减免。
②在硕士阶段应征入伍的在校生,以其硕士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本科阶段学习时间不计入补偿或代偿年限),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按硕士阶段剩余学习时间实行学费减免。
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按高职阶段剩余学习时间实行学费减免(中职阶段学费不实行补偿或代偿)。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地方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目前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对定向补入西藏、新疆等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部队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普通兵1.2倍;
学费减免与补偿(代偿):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
另外,各州县和高校还出台了相应的奖励政策,这些都是可以叠✅加享受的,以昆明市呈贡区某毕业生在学校应征入伍为例,该学生的奖✅励金构成为:省级奖励金+昆明市市级奖励金+学校所在✅地呈贡区区级奖励金+高校奖励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现就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